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直接影响房子的归属,具体两者有以下区分:
1、通常来说,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,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婚前买房的,按房产证登记,一般登记到谁的户下就属于谁。
3、婚后买房的,即使一方出资买房,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,若夫妻双方都在场,女方就要在场签字,最后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用财产。
婚前共同出资买房,如双方的证词、出资证明、证人的证言等证据,可以证明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证据包括:(一)物证;(二)书证;(三)证人证言;(四)视听资料等。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
而婚前买房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当事人就得准备以下几种证明资料:
1、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)、婚姻证明、公积金账户、社保或纳税证明;
2、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、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;
3、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;
4、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、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、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;
5、收入证明(或银行流水,证明月收入是贷款月供的两倍以上);